公司增資怎麼辦?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決議與登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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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增資是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就能過;股份有限公司增資常見的做法是發行新股,原則上由董事會決議,不一定要開股東會。決議之後,還有會計師查核簽證與登記期限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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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增資,第一件事不是算要增加多少資本額,而是先確認公司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對這兩種公司「誰能決定增資」的規定完全不同,決議之後要辦的手續也不一樣。這篇從決議門檻談到會計師查核簽證與變更登記,把整個流程拆開來看。

本文是公司法上增資決議與登記程序的整理,不是投資、財稅或法律意見,也不對任何公司的增資動機或財務狀況下判斷。實際個案請洽會計師、律師或商業主管機關確認。

有限公司增資: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就能過

公司法第106條規定:「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也就是說,有限公司增資只要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就能通過,不必全體股東同意,也不需要像股份有限公司一樣召開股東會(有限公司本來就沒有股東會,決策方式見股東會與董事會是什麼)。

值得注意的是條文的但書:同意增資的股東,不當然有按原出資比例跟著出錢的義務。如果部分股東不願意出資,同條接著規定「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由新股東參加」,也就是可以讓其他股東多出、或是讓新股東加入來補足增資的金額。

股份有限公司增資:先看董事會能不能自己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最常見的增資方式是發行新股,公司法第266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原則上不需要股東會決議,董事會就能拍板。

但這個「董事會就能決定」有一個前提:發行的新股股數加上公司已經發行的股份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章程原本記載的「股份總數」。公司法第268條規定,如果加起來會超過章程所定股份總數,「應先完成變更章程增加資本額後,始得為之」。而變更章程依公司法第277條,要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出席股東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章程有更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換句話說,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是不是要開股東會,關鍵在章程原本核定的股份總數夠不夠用。章程股份總數還有餘額時,董事會決議就能發行新股;額度用完了,得先由股東會特別決議修改章程,才能繼續增資。另外,如果增資是採「公開發行」新股,公司法第270條也規定,公司最近連續兩年有虧損,或資產不足抵償債務時,不得公開發行新股(但事業性質需要較長準備期間、且具健全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不在此限)。

決議之後:會計師查核簽證與變更登記

不論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決議只是第一步,資本額要正式在登記資料上變大,還要完成兩件事。

第一,會計師查核簽證。 公司法第7條規定:「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第2條進一步要求,公司申請增減實收資本額的變更登記,應編製資本額變動表,並依案件性質備具附表送交會計師查核,常見的附表包括股東繳納現金股款明細表、債權抵繳股款明細表、財產抵繳股款明細表、勞務抵繳股款明細表等(辦法第3條),依股東實際出資的方式決定要準備哪一張。

第二,變更登記。 公司登記辦法第4條規定,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變更之登記」,增資同樣適用這個期限。登記規費的計算方式也和一般變更登記不同: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規定,增加資本登記按「所增加之」實收資本額或資本總額計算,每新臺幣四千元收一元,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算——增資金額愈大,規費也隨之增加,這點跟遷址、單純減資這類固定收費新臺幣一千元的案件不一樣。

增資之後,公開資料能看到什麼、看不到什麼

變更登記完成後,公開登記資料上的資本額數字會更新,但這個數字只代表登記上的資本額,不代表公司帳上實際持有等額現金,也不代表公司的獲利能力或信用狀況——資本額這個欄位本身能反映什麼、不能反映什麼,見公司資本額代表什麼。如果你是想從公開資料觀察一家公司「是不是正在增資」,這類判斷有哪些限制,另見公開資料能看出公司正在增資嗎;實收資本額跟資本總額是兩個不同欄位,差異見實收資本額和資本總額差在哪。

如果你想確認一家公司的資本額是什麼時候、透過什麼登記變更的,登記機關留下的變更紀錄怎麼查,見公司變更登記表是什麼:變更紀錄怎麼查。

這篇談的是公司登記程序的角度。如果你關心的是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認股,原股東與員工的優先認購權、繳款期限、棄權會有什麼風險,這些屬於證券市場的股東角度,台股喵〈現金增資認股是什麼〉已有完整說明,這裡不重複。

常見問題

增資一定要開股東會嗎?

不一定。有限公司增資從來不需要股東會(有限公司本來就沒有股東會),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即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原則上由董事會決議,只有在發行股數加計已發行股份總數會超過章程所定股份總數時,才需要先由股東會特別決議變更章程。

增資金額不大,還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嗎?

公司法第7條與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對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一律要求會計師查核簽證,條文本身沒有依增資金額大小另訂免驗資的門檻,實際流程建議直接洽會計師確認你的個案要準備哪些附表。

增資之後,資本額多久會在公開查詢頁面更新?

變更登記從送件、受理到核准,到資料同步到對外查詢系統,中間需要處理時間,核准日期不一定等於公開資料實際更新的日期。公司剛完成登記卻在公開資料上查不到最新狀態的常見情況,可參考公司剛設立卻查不到,官方資料更新時間差怎麼處理。

這篇不能回答什麼

這篇整理的是公司法對增資決議門檻與登記程序的規定,不是逐股東的操作手冊,也不判斷任何一次增資的商業動機是否合理。實際辦理所需文件與會計師查核細節,請洽會計師、律師或商業主管機關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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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1. 公司法§106-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有限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比例出資之義務,不出資時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2. 公司法§266-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原則上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3. 公司法§268-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發行新股股數加計已發行股份總數如超過公司章程所定股份總數,應先完成變更章程增加資本額後始得為之
  4. 公司法§277-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章程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5. 公司法§270-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公司最近連續二年有虧損或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6. 公司法§7-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7. 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2-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公司申請增減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應編製資本額變動表並依案件性質備具附表送交會計師查核
  8. 公司登記辦法§4-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公司登記事項如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後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增資適用此期限
  9. 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3-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增加資本登記按所增加之實收資本額或資本總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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