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證明書怎麼申請?和設立登記表、登記事項卡有什麼不同
「公司登記證明書」「公司設立登記表」「公司登記事項卡」名稱相近,但誰能申請、要付多少規費並不一樣。這篇把三者分開講,先搞清楚你要的是哪一份。

「公司登記證明書」「公司設立登記表」「公司登記事項卡(登記事項表)」是三個常被搞混的名詞,共同點是都和公司登記機關留存的資料有關,差別在於誰能申請、申請後拿到的內容多寡,以及要付多少規費。這篇把三者分開講清楚。
本文是申請方式的說明,不是代辦服務。實際受理窗口、應備文件與規費,以商業發展署或當地公司登記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公司登記證明書:任何人都能申請,規費固定
公司登記證明書是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一份正式證明文件,依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7條,申請核給證明書應繳納規費新臺幣200元;如果申請的是英文證明書,規費為新臺幣600元。同一次申請相同證明書兩份以上,從第二份起,每份規費新臺幣100元。申請這份證明書不需要證明你和該公司有利害關係,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這是它和下面兩份文件最大的差別。實務申請管道包括向商業發展署或當地縣市政府公司登記機關臨櫃、郵寄或傳真申辦,確切收件方式與應備申請書格式,以受理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設立登記表、變更登記表:內容更完整,但要有資格才能申請
公司設立或有登記事項變更時提交的登記表,內容通常比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畫面上顯示的欄位更完整,可能包含公司大小章印鑑、董監事住所等資訊。這份表格屬於公司法第393條第1項所稱「各項登記文件」,須由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聲敘理由,向登記機關申請查閱、抄錄或複製;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拒絕或限制其範圍。也就是說,一般民眾如果和這家公司沒有利害關係,無法直接申請看到登記表全文。什麼樣的身分、要準備哪些文件才算「利害關係人」,見「利害關係人」是什麼?申請登記表、章程影本要準備的證明文件。變更登記表本身的定位、申請期限與變更紀錄查詢管道,另有既有文章公司變更登記表是什麼?變更紀錄怎麼查,本篇不重複整理。
登記事項卡(登記事項表):同樣受限於利害關係人身分
「公司登記事項卡」是登記事項表的另一種口語說法,指的是公司登記機關留存、比公示查詢畫面更詳細的登記資料,同樣屬於公司法第393條第1項「各項登記文件」的範圍,申請資格與登記表相同,須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聲敘理由申請,主管機關可視情況拒絕或限制查閱範圍。常見情境是訴訟程序中,一方需要向法院或登記機關提出對方公司的完整登記資料,這時會以利害關係人身分(例如已提起訴訟的當事人)申請,而不是任何人都能隨意調閱。
三份文件申請資格對照
| 文件 | 誰能申請 | 內容範圍 |
|---|---|---|
| 公司登記證明書 | 任何人,不需證明利害關係 | 公示事項的正式證明,內容較精簡 |
| 設立/變更登記表 | 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須聲敘理由 | 含大小章印鑑、董監事住所等更完整內容 |
| 登記事項卡(登記事項表) | 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須聲敘理由 | 與登記表同屬「各項登記文件」範圍 |
查閱、影印的規費另計
除了申請證明書之外,若是以查閱或影印方式取得登記資料,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7條另有規定:查閱每一公司規費新臺幣400元,查閱時間超過兩小時者,每超過一小時加收新臺幣100元;影印每份新臺幣10元;如需郵寄,另加收新臺幣50元。這幾項規費和申請「證明書」的200元、600元是分開計算的兩件事,實際應繳金額以受理機關核算為準。
什麼情境該申請哪一份
如果對方只是想確認公司名稱、地址、代表人、登記狀態這類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就查得到的欄位,通常不需要另外申請證明書或登記表,直接列印查詢畫面多半已經足夠,部分情境(例如投標)也接受這種列印資料,見投標、開戶被要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該給哪一份。如果對方明確要求一份蓋有主管機關關防的正式文件,才需要申請公司登記證明書;如果需要的是登記表或登記事項卡全文(例如訴訟或需要核對印鑑),則要先確認自己是否具備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身分。如果對方要的其實是稅籍(營業)登記而非公司登記的證明,處理方式不同,見營業稅稅籍證明怎麼申請?和公司登記證明書差在哪。完整的公司登記文件分類地圖,見公司登記文件有哪些。
本文不代辦公司登記證明書、登記表或登記事項卡的申請,也不是法律意見。應備文件、受理窗口與規費金額,以商業發展署、各地方政府公司登記機關當日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