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廠商背景調查

第一次收到報價、準備簽約或要把重要工作交給新廠商時,先確認真正承擔契約、收款、開票與交付責任的公司。

你通常會遇到的問題

建議查核順序

  1. 先用統編鎖定法律主體,再把報價、合約、發票與帳戶名稱排成一列比對。
  2. 把成立、狀態、代表人、地址與資本額視為背景,不把單一欄位換算成可靠度。
  3. 再看異動、公開實績與處分的日期、案件角色及是否與本次履約能力相關。
  4. 最後把仍無法回答的事項寫成合約條款、驗收節點、保固責任與付款條件。

順序的目的不是替公司評分,而是把「已確認的公開事實」與「仍需向對方取得的文件或說明」分開保存。

這個情境應查哪些公司資料

正式名稱與統編

用統編對齊報價、合約、發票與收款主體;名稱片段只能用來找候選。

公司與稅籍狀態

兩套制度分開讀;狀態或日期不同先列待確認,不合成好壞燈號。

成立日期與異動

成立時間是背景訊號;近期名稱、代表人或地址變動要詢問原因並留存說明。

資本額

是登記資料,不等於現金、營收、獲利或履約能力。

政府標案與公開實績

決標不等於已完成或全額營收;要核對案件角色、期間與執行狀態。

公開裁罰

查看違法內容、日期、是否重複與後續狀態,不能只看有或沒有。

完成決定前的查核清單

把查不到的部分問清楚

公開資料停在制度公告的範圍;以下問題應回到對方文件、主管機關或專業查核。

公開資料的限制

公開資料不能證明即時現金、團隊人力、交付品質或未公開債務;重要合作仍需財務、履約與法律文件。

查無公開紀錄不代表從未發生;查到紀錄也不代表目前仍持續或公司在所有案件中都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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