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頡安企業社

非公司稅籍主體 稅籍狀態:營業中

頡安企業社 為財政部稅籍資料中的合夥登記主體(商業登記,非公司登記),統一編號 38731456,登記於高雄市大寮區。本頁只呈現稅籍資料,沒有公司登記狀態、代表人或董監事資料。

頡安企業社(統一編號 38731456)稅籍設立日期 2014-09-16,登記資本額新台幣 5,000,000 元(100 萬元以上未達 1,000 萬元),使用統一發票,稅籍主要行業別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行業代碼 381111),另登記 1 項次要行業別(潤滑油批發),營業(稅籍)登記地址為 高雄市大寮區翁園里翁園路120―2號1樓。高雄市營業中的非公司稅籍主體共 116,357 家、其中以「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為主要行業別者 132 家、全國以「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為主要行業別的非公司稅籍主體共 852 家。

統一編號38731456
組織別合夥
資本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設立日期2014-09-16
所在地高雄市大寮區
稅籍狀態營業中
開啟地圖 前往官方商工登記 統編摘要

稅籍營業資料

營業人名稱頡安企業社
統一編號38731456
組織別合夥
資本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資本額為登記資料,不等同目前現金、營收或償債能力。
設立日期2014-09-16
營業(稅籍)地址高雄市大寮區翁園里翁園路120―2號1樓
稅籍狀態稅籍狀態:營業中
使用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
主要/次要行業

同行政區與同行業的其他商號

高雄市同樣以「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登記的商號

高雄市其他行業的商號

同行政區的其他公司

同樣登記在高雄市大寮區、本站已收錄的公司。

松翰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7,002,000 元捷登國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2,000,000 元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4,935,573,680 元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4,375,171,350 元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3,238,314,810 元聚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1,965,433,260 元華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1,727,107,240 元濱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1,442,474,410 元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1,200,000,000 元金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1,200,000,000 元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1,084,824,730 元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1,070,412,000 元台灣住友培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800,000,000 元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788,285,000 元可威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750,000,000 元聯仕電子化學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727,205,880 元鳳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680,901,000 元鉅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508,540,150 元仁望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500,000,000 元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大寮區・資本額 444,495,270 元

環境裁罰紀錄

裁處日期裁處機關違規類型違反法條罰鍰訴願/狀態
2025-10-27苗栗縣移動污染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新臺幣 2,000 元不須改善
2021-06-07高雄市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新臺幣 12,000 元不須改善
2019-12-03高雄市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新臺幣 6,000 元不須改善
2019-12-03高雄市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新臺幣 6,000 元不須改善

資料來自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本頁 8 碼統編精確比對;快照擷取日 2026-09-04。裁處書字號可向裁處機關查詢;已提起訴願或經撤銷者以官方最終結果為準。不是公司風險評分;未出現紀錄也不代表沒有相關案件。

資料來源

本頁資料整理自財政部稅籍開放資料:營業中資料集停業資料集(本筆來自營業中資料集),最後同步 2026 年 9 月 7 日。

獨資、合夥與有限合夥屬商業登記主體,不適用公司登記之核准設立/解散狀態;本站不做負責人自然人反查、同名合併或風險評分。